村居“智慧城镇”App移动信息平台使用协议
欢迎您使用村居“智慧城镇”手机APP软件及服务!
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村居“智慧城镇”App移动信息平台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村居“智慧城镇”APP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你一旦下载、安装、使用、访问、登录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包括接受村居“智慧城镇”APP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安装、复制或使用本软件。(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一、协议的重要事项
1.1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本《协议》是用户与佛山市盛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杰”)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复制本软件的法律协议。
1.2服务条款的确认
1.2.1村居“智慧城镇”App移动信息平台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城镇”)根据本服务条款及对该条款的修改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对所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本服务条款具有合同法上的法律效力。
1.2.2这些条款可由盛杰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村居“智慧城镇”App移动信息平台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 一旦发生变更, “智慧城镇”将在手机客户端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一旦在手机客户端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在“智慧城镇”手机客户端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
1.2.3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智慧城镇提供的各种服务,但当您使用智慧城镇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您应遵守本服务条款及智慧城镇随时公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等。前述所有的指引和规则,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其他明示规定,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均受到本服务条款之规范。
二、用户使用规则
2.1 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上网收取的有关费用。
2.2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2.2.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2.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2.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2.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2.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2.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2.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2.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2.2.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2.2.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2.2.11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2.2.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3 保证自己在使用各服务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 您应及时更改。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后,您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智慧城镇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智慧城镇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关于在智慧城镇发布的公开信息:
2.4.1 您同意您在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或服务项目内张贴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图形或影音资料等 内容,授予智慧城镇全球性、免许可费、非独家、可完全转授权、及永久有效的使用权利,智慧城镇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目的,将前 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或出版及可供智慧城镇转载使用。
2.4.2 对您张贴的内容,您保证已经拥有必要权利或授权以进行该内容提供、张贴、上载、提交等行为。
2.4.3 若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服务条款的规定了,须自行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智慧城镇造成的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
3.1 用户须明白,本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 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开通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智慧城镇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如智慧城镇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本服务的正常运行,智慧城镇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智慧城镇不承担责任。此外,智慧城镇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3.3 智慧城镇在此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以上载、张贴、发送即时信息、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用户的登记资料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智慧城镇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传送之内容, 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您已预知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 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智慧城镇。但在任何情况下,智慧城镇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但智慧城镇有权 (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引起智慧城镇或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
3.4 第三方链接服务: 本服务或第三人(村委管理人员)发布使用第三方资源链接。由於智慧城镇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无论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智慧城镇不予负责;智慧城镇亦对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不予保证或负责。因您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智慧城镇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责任。若您认为该链接所载的内容或提供之链接的内容侵犯您的权利,智慧城镇声明与上述内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本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一切解释权归盛杰。智慧城镇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3.6智慧城镇特别提醒用户注意,智慧城镇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智慧城镇拥有经或未经事先通知而修改服务内容、中断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修改会公布于智慧城镇网站相关页面上,一经公布视为通知。智慧城镇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而造成损失的,智慧城镇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3.7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智慧城镇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3.7.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7.2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3.7.3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3.7.4 其他智慧城镇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四、隐私权保护
4.1智慧城镇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保护隐私是智慧城镇的一项基本政策。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智慧城镇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他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的法律和智慧城镇《隐私保护声明》之规范。
4.2 智慧城镇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如该第三方为合法经营的公司且提供同等的用户隐私保护(如三大网络运营商),智慧城镇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3 智慧城镇logo以及其他智慧城镇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智慧城镇之商标(以下简称“智慧城镇标识”)。未经智慧城镇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智慧城镇标记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智慧城镇标识的行为。
4.4 智慧城镇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网页;文档;广告中全部内容;智慧城镇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其它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智慧城镇和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使用、抄袭、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4.5 本服务条款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4.6用户须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
5.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或地震、罢工、暴动、法定疾病、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等客观情况。
5.2 本条款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条款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3 因本条款所引起的用户与本公司的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4用户正确提交注册程序所需的资料并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在智慧城镇平台与用户之间成立并生效。
5.5协议有效期:从用户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智慧城镇平台起至用户注销智慧城镇平台服务止。
5.6本协议如无特殊规定,双方应当使用电子邮件方式就本协议相关事项进行联系。
5.7使用智慧城镇平台即表示接受智慧城镇平台服务协议及其所有附件。
5.8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盛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有。